屈臣氏蒸餾水及屈臣氏淨水系統 客戶服務政策
在本條款及細則中,「屈臣氏蒸餾水」是指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旗下之業務,「屈臣氏淨水系統」或「WWS」是指「屈臣氏蒸餾水」旗下之品牌,總體來說「我們」是指 「屈臣氏蒸餾水」或「屈臣氏淨水系統」,而「客戶」或「您」是指任何在「屈臣氏蒸餾水」或「屈臣氏淨水系統」訂購貨品或服務的個人、機構或公司。請在使用本網頁或我們的應用程式(統稱「網上商店」)之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閣下使用網上商店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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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服務 |
1.1. |
客戶可按本公司不時規定的手續,開立及使用一個戶口訂購屈臣氏蒸餾水及屈臣氏淨水系統供應的產品及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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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客戶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準確、完整及最新的戶口資料^,而本公司將根據該等資料提供相關服務。若服務由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客戶須同意本公司向供應商轉移及披露該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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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若客戶已開立月結賬戶或授權銀行直接付款或以信用卡過數,客戶須另外接受有關條款和條件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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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開立的月結賬戶將預設免費電子月結單服務。若客戶要求收取郵寄月結單或未能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或傳真號碼,每份郵寄月結單將收取HK$20,以每個賬戶計算,相關費用將於該月月結單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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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若客戶結束本公司戶口或在一段特定時間內一直沒有訂購(目前為 3 年),為保障客戶及本公司,本公司將視該戶口為不再使用,並使其失效。在此之前一切關於該戶口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聯絡及交易紀錄等,本公司將最多保留七年然後予以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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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服務 |
2.1.1. |
於屈臣氏蒸餾水及屈臣氏淨水系統網上商店選購 |
(a) |
用戶登記 |
i) |
您須(在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登記成為我們的用戶,方可於網上商店訂購貨品或服務。在登記時,即代表您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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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如您已登記的資料有任何更改,您可登入您的賬戶更新或以電話或電郵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部,以確保我們能夠將最新的資訊帶給閣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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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如您的賬戶在一段特定時間內一直沒有使用(目前為3年),為了保護您及我們,我們將視為您不再使用該賬戶,並使其失效。閣下賬戶內的所有積分及/或電子優惠券亦會被取消(如適用)。如您希望再次在網上商店購物,您須重新申請一個新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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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付款方式 |
i) |
我們接受付款方式包括: Visa、MasterCard、Alipay HK、Google Pay、Apple pay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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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購物總額每次交易計為:港幣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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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輸入信用咭號碼時,毋須輸入空格或破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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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網上商店使用指定信用卡購買保障服務(例如Visa驗證服務及MasterCard Secure Code服務),可以讓您在使用Visa卡及MasterCard卡時安心及安全地進行網上購物。該服務透過特定的個人密碼或保安編碼,以確保您是唯一有權使用該卡的人。您應使用您自己名下有效的信用卡進行網上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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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您確認並保證您已取得信用卡持有人的同意代表您繳付所有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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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所有貨品之價值均以港幣計算。網上商店的貨品價格有可能與其他實體店鋪或銷售渠道的相同貨品有所出入。貨品以訂購當日網上商店所示之價格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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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所有網上訂購的貨品須由我們全權決定並根據存貨供應而接受。閣下將於收取貨品時收到最終的購物收據以作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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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為提供安全可靠的網上購物服務,網上商店的交易使用安全接層加密技術 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TLS)。所有個人資料包括您的信用卡號碼、姓名、地址等,會經過加密,才透過互聯網傳送,防止您的資料在網上傳送時,被未經許可的第三者閱讀。如要檢查安全憑證的資料,您可於結賬時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內容」及「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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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訂購須知 |
i) |
網上商店只接受在香港的指定送貨的賬單地址的訂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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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您向我們訂購產品時,即表示您同意按照本條款及細則向我們提出購物請求。收到您的訂單之後,我們將通知您並確認收到該訂單。該回覆並不代表我們已經接受您的訂單。倘若我們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或服務,或因您所使用的信用咭導致之付款問題或任何其他原因,我們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倘若我們無法提供閣下訂單上的任何產品或服務,我們會透過電話、電郵、電話短訊或其他即時消息通知閣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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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閣下的訂購請求獲我們接受後,我們會與您確認接受訂單,並同時通知您送貨的時間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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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其他訂購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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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須以客戶編號及個人密碼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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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所有訂單須視乎相關貨品的供應情況作最後確認。若本公司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的產品或服務,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及最遲於送貨日或以前通知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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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若要取消或更改任何訂單,客戶同意有責任最少在送貨日前一個工作天的辨公時間#內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否則須向本公司支付附加費每宗交易HK$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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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收費及付款 |
2.4.1 |
貨品及服務收費將以本公司定價或仍然生效的協議或報價而定,以付款日或送貨日較前者為準。所有貨品須於送貨前以信用卡或劃線支票(抬頭「屈臣氏蒸餾水」)全數繳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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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客戶如一年內沒訂購桶裝水服務及未能退回水樽,本公司有權收取每個水樽$50,扣除按金後,差額會另行向貴公司追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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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本公司接受貨到付款,請準備足額貨幣交付本公司送貨員,因送貨員祇攜帶少量現金找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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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在客戶月結賬戶狀況正常、信用狀況良好及無逾期還款的情況下,貨款及服務收費可以月結入賬方式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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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月費計劃條款及細則 |
2.5.1 |
您同意受您訂購的相關飲用水產品服務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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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您同意授權我們透過指定的支付平台,從您的信用卡扣除您的月結單下您須繳付的全部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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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您知悉並同意您須預先繳付您選購的服務計劃首6個月的服務費。如果服務計劃提前終止,相關預繳款項將不獲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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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
您的賬號內所有月費計劃,必須以同一信用卡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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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貨品出門,恕不退換。客戶有責任在收貨當日檢查貨品,若發現問題,請於同日或下一個工作天的辦公時間#內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安排,否則該等貨品在七天後將視為已被客戶接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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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一旦核實並確認退款時,退款方法將按戶口狀況,以郵寄支票或直接退還至客戶的信用卡戶口內。(處理大約需四至六週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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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送貨服務 |
3.1. |
免費送貨服務適於港島、九龍及新界貨車能直接到達的地點及備有升降機能直接到達或步行不多於20級樓梯之樓層。本公司保留對送貨至離島、偏遠地方及禁區的決定權及徵收以下送貨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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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兌換屈臣氏蒸餾水電子水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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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兩箱/樽屈臣氏蒸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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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購買以下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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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一箱水、飲品或保健產品加任何一箱/樽屈臣氏蒸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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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兩箱/樽屈臣氏蒸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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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金額高於港幣$300 (使用推廣代碼前的購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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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適用於4.5公升, 8公升, 12公升家庭裝或18公升屈臣氏蒸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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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紙杯及配件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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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其他情況下,將收取送貨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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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水樽按金為每個HK$20(4.5公升及8公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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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位於無升降機設施的樓層或相應的送貨路程,由第21至40級樓梯將收取每層每件貨品HK$5的附加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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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位於大嶼山(東涌市鎮除外)、南丫島、長洲及坪洲的送貨地點,須繳付額外付運費用,金額視乎托運公司當時收費及另行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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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若客戶特別要求在額外水期送貨,客戶同意預付特別送貨費以每件貨品港幣50元計算同時每張訂單最少訂購四件貨品。本公司保留對特別送貨要求及送貨費的決定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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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在一般情況下,貨品可安排於由確認訂購日起計七至十個工作天內送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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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送貨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若無人收貨或無故拒收貨品,本公司保留對客戶收取附加費的決定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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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本公司將竭盡所能如期送貨至指定地點,但客戶明白到實際送貨可受交通及天氣情況影響,對於所提及的送貨期或時間,恕本公司未能作出保證,同時毋須對由送貨延誤所引致的任何損失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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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若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或更高烈風訊號生效時,送貨服務將會暫停,因此而延遲送貨的訂單將順延至下一個送貨期或安排其他日子,視乎送貨資源而盡早補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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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客戶同意在未完全繳清貨款前,所有貨品仍屬於本公司。但在客戶管有貨品期間,由貨品送抵後計,客戶須承擔任何貨品遺失或損毀的風險。若客戶要求將貨品放於門外或無人看管的地點,因此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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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本公司對借出客戶使用的所有貨品均享有絕對擁有權,若貨品遺失或遭客戶錯誤使用而損毀、火災、水浸、失竊等一切情況,本公司有權扣押按金及要求客戶賠償不敷之數,金額由本公司按時值決定。 |
4 |
送貨服務 -只適用於屈臣氏淨水系統CF1 濾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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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訂單確認後,經屈臣氏淨水系統客戶服務部聯絡客戶確認地址、送貨時間及日期,貨品送貨將於訂購日起計七至十個工作天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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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免費送貨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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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屈臣氏淨水系統車隊送貨期送上,送貨時間為星期一至六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星期日及法定假期除外。若無人收貨或無故拒收貨品,屈臣氏淨水系統將保留對客戶收取附加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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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設備的保養維修及消毒服務 - 屈臣氏蒸餾水 |
5.1. |
「設備」在此所指為本公司向客戶出售的產品和零件。保養維修及/或消毒清潔服務適用範圍及條款將遵照本部分內容及有關服務計劃或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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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我們將根據您訂購的服務計劃下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為設備提供售後服務,包括零件更換安排、專業的售後建議、接收我們產品的最新促銷消息,及現場跟進服務。屈臣氏蒸餾水水機一般提供12個月免費保養服務,保養期由收貨日起計12個月內有效;保養期後更換零件需另外收費,建議保留購買單據證明。如需保養及維修服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必須自攜到屈臣氏蒸餾水維修部。地址為新界大埔工業村大利街6號屈臣氏蒸餾水中心,並請先致電屈臣氏蒸餾水客戶服務熱線預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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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蒸餾水客戶服務熱線﹕+852 2660 6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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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蒸餾水客戶服務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由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星期六由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法定假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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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若設備經本公司技術員以外人士修理,其維修保養將即時終止。保養維修範圍包括參加計劃時操作正常及在正常情況操作下的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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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豁免保養維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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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 5.2 條中提及的保養維修不包括以下內容: |
5.4.1. |
正常的產品折舊和磨損。 |
5.4.2. |
定期產品檢查和定期零件更換服務。 |
5.4.3. |
任何安裝或維護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
5.4.4. |
產品包裝。 |
5.4.5. |
送貨或運輸費用。 |
5.4.6. |
遺失或無法出示原始收據。 |
5.4.7. |
本公司產品安裝在任何爐灶或任何熱源附近。 |
5.4.8. |
產品使用不符合產品規格和建議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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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對於因設備老化及自然損耗、天災、意外、火災或遭客戶擅自改動、錯誤使用或放置設備不當而造成的損壞或引起的一切責任或索償,本公司毋須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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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養維修服務 - 只適用於屈臣氏淨水系統CF1 濾水器 |
6.1. |
購買屈臣氏淨水系統CF1濾水器可獲3年保養。為了獲得此保修資格,客戶需要在指定網站上註冊(詳細信息可以在我們的網站上找到)並保留原始收據作為購買憑證。 保修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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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包括「O-ring」及「刁士」 (包平郵郵寄服務),如濾水器已濕/沾水或已被使用、或曾被使用,恕不能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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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額外保養及維修服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必須自攜濾水器到屈臣氏淨水系統維修部,經技術人員確認後方可更換,並可能收取相關費用。地址為新界大埔工業村大利街6號屈臣氏蒸餾水中心,並請先致電客戶服務熱線+852 2662 1993預約時間。當我們將過濾器寄回給客戶時,將收取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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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用上門跟進服務之屈臣氏淨水系統濾水器需由屈臣氏淨水系統授權之安裝技術人員進行安装,否則將收取上門更換或維修費用。如維修牽涉其他零件和運輸服務,亦需要收取此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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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淨水系統客戶服務辦公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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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由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星期六由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法定假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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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淨水系統維修部辦公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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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早上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下午二時至六時;星期六早上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公眾假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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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關於過濾器的安裝,建議顧客在購買前先了解自家水龍頭的類型,並可以自行安裝,無需使用任何工具將分水器安裝在水龍頭上。 安裝過程通常很簡單,可以在幾分鐘內完成。 如果客戶需要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安裝,客戶需要提供實際照片和視頻,以便安裝人員進行初步評估並安排必要的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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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門安裝費用$400,包零件*。基本上門安裝服務包括在出水水龍頭上加裝分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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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包括接駁口、「Oring」及「刁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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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安裝服務不包括鑽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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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愉景灣(東涌市鎮除外)等地區及某些偏遠區域或屈臣氏淨水系統車輛難以到達之地方另外收費$350,不包括村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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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致屈臣氏淨水系統客戶服務熱線+852 2662 1993預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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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上門安裝 |
6.3.1. |
屈臣氏淨水系統會提供基本安裝服務費的報價(例如WWS 產品包括在水龍頭上安裝分流器等)。 |
6.3.2. |
安裝前技術人員會檢查水壓。 如有特殊要求,額外服務部件的費用將單獨報價。 |
6.3.3. |
客戶可以提供實際照片給技術人員進行評估並安排所需的維修零件。 |
6.3.4. |
技術人員將提前一天通過電話聯繫客戶安排安裝。 |
6.3.5. |
安裝日期如有變更,請盡快通知技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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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客戶在操作過濾系統之前應遵守建議的使用說明,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一般條件: |
6.4.1. |
確保水源安全,WWS 產品安裝在水平且垂直的位置,溫度在 2°C – 38°C 範圍內,遠離爐灶和任何熱源。 |
6.4.1. |
首次使用WWS產品時,運行15分鐘直至水變清澈;閒置超過8小時時,運行30秒。 |
6.4.1. |
請勿過濾熱水或在水箱清潔期間使用,因為這可能會損壞濾芯。 |
6.4.1. |
請勿拆卸 WWS 產品進行清潔。使用濕布和清水清潔表面是可以的。 |
6.4.1. |
根據不同濾芯類型或水流變慢時定期更換濾芯。 最長使用壽命為12個月,平均每6-9個月更換一次,但可能會根據用水量和水源質量而有所不同。 |
6.4.1. |
對於因安裝、使用和維護不當而導致的任何系統故障,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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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豁免保養維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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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 6.1 條中提到的保修不包括以下內容: |
6.5.1. |
正常的產品折舊和磨損。 |
6.5.2. |
一旦濾芯使用完畢或裝滿水。 |
6.5.3. |
定期產品檢查和濾芯更換服務。 |
6.5.4. |
任何安裝或維護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
6.5.5. |
產品包裝。 |
6.5.6. |
送貨或運輸費用。 |
6.5.7. |
遺失或無法出示原始收據。 |
6.5.8. |
本公司產品安裝在任何爐灶或任何熱源附近。 |
6.5.9. |
產品使用不符合產品規格和建議條件。 |
6.5.10. |
設備或任何外部裝飾(包括但不限於櫥櫃)的消毒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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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屈臣氏淨水系統保留提供產品和服務、調整價格以及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屈臣氏淨水系統保留最終決定權。 |
7 |
換貨及退款 |
7.1. |
一般情況下(除以下第6.1條所述外),我們不接受任何產品交換或取消訂單的要求。您於收取貨品時必須立即檢查所訂購之貨品是否存有損毀、外觀損壞以及所有配件是否齊全。如果發現任何問題,可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部安排更換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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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掃描收據二維碼兌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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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滿足以下條件的客戶可以通過掃描收據上的二維碼提出換貨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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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換貨請求的選項將在客戶收到產品並確認後 7 天內可用。僅當產品出現任何問題時,客戶才可以提交一份換貨請求,並且必須驗證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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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為了便於我們評估換貨請求,客戶必須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受影響的銷售商品和相應的數量(以適當的計量單位表示)、問題類型的詳細描述、有效的聯繫電子郵件地址,並上傳證明圖片。如果換貨或替代獲得批准,客戶需要選擇建議交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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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提交換貨請求後,客戶將在一周內收到兩封電子郵件,一封是確認提交的電子郵件,另一封是通知請求結果的電子郵件。如果換貨請求獲得批准,客戶登錄後將能夠在其“我的賬戶”中看到換貨訂單。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或由於其他原因請求無效,則換貨請求可能會被拒絕,或客戶可能需要提交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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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產品交換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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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對於以下類型的產品交換請求,客戶需要提供下列相關信息。除以下情況外,建議客戶於辦公時間致電客戶服務熱線或發送電子郵件尋求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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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損壞/缺陷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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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外觀缺陷和/或損壞(包裝除外)。請提供設備的批次日期代碼/序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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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錯誤的商品或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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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與您的訂單不同。請提供訂單確認(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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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缺少物品或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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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批次日期代碼和產品圖像和/或訂單確認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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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過期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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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批次日期代碼和產品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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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所有禮品和免費贈品均不符合交換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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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錯誤運輸的情況下不適用換貨。請在辦公時間撥打客戶服務熱線或發送電子郵件尋求幫助。我們將與物流團隊跟進您的訂單並直接與您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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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根據第 2.4.2 條和第 3.7 條,您為水樽和/或設備所繳付的按金將在退回狀況良好的水樽和/或設備後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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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如果我們同意您有權更換產品,但所要求更換之貨品已經售罄,您可以將產品退還給我們並使用支付的金額購買替代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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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在我們獨立決定及特殊情況下,我們將退回購物所涉及之款項到您的信用卡銀行戶口(需時約4-6星期),或經過雙方同意的其他的指定方式退回給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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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在接受產品交換之前,請向我們出示購物收據正本或相關的電子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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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貨品必須與所有購買時所附送之贈品一併退還,否則我們將從退款中扣除該贈品的價值。 |
8 |
反貪腐 |
8.1. |
客戶應當遵守,並應當促使其代理人、董事、員工和管理人員(「客戶人員」)遵守下列約定: (i) 不得參與、從事任何賄賂、貪腐、勒索、虧空或任何違法行為;(ii) 遵守與反賄賂和反貪腐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下稱“反賄賂法”)。客戶承諾它將會在與本公司簽訂的協議期限內將持續充分地實施足夠的政策及流程,以確保遵守反賄賂法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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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客戶應保證本公司或屈臣氏集團旗下任何公司或其董事、管理人員、員工、承包商、分包商和代理商免於遭受由於客戶或客戶人員違反第8.1條的任何約定而導致的任何支出、損害、責任、損失或費用。如有違反第8.1條的任何約定,客戶應當向本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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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如本公司本著誠信原則認為客戶或任何客戶人員違反第8.1條的任何約定和/或違反反賄賂法的有關規定,則本公司可立即終止客戶與本公司簽訂的協議。 |
9 |
其他 |
9.1. |
直至顧客清付購買產品之全部款項,我們將保留擁有有關產品之物權,而相關之風險將於有關產品送交予顧客之同時視作已轉交予顧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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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本公司可以一種或多種方式與客戶聯絡,包括電郵、傳真、電話或留言、短訊、郵遞、上門或網頁公佈,訊息一經發送,即告生效。若發送的電郵內容涉及客戶戶口資料,本公司將採用保安接層加密技術 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TLS)為資料作加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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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所有在網頁或宣傳單張上的產品圖片祇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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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本公司保留對產品及服務供應、價格調整與及本條款和條件修訂的一切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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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我們有權銷毀訂單確認通知日期超過60天仍未收取的貨品,而毋須另行通知。在此情況下,我們不會向您退款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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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您因與我們之間的交易而引致任何收入損失(不論直接或間接)、利潤或任何間接或後遺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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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不可抗力:我們倘若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於天災、火災、水災、意外、暴亂、戰爭、政府政策、禁運、罷工、勞動困難、設備故障或任何我們不能控制的情況)而未能準確地提供閣下所需的產品或服務,我們均不會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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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未得我們發出書面同意之前,您不可將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權利及責任以分配、轉送或任何其他形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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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若本條款及細則其中任何條款被解釋為非法或無效,該等條款將被删除及不影響本條款及細則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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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
本條款及細則包含了雙方的全部協議,其亦取替所有之前之商議、聲言、共識及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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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
我們有權隨時預先通知您修改、更改或補充所有或本條款及細則項下的任何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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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的決定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倘若中、英文本之文義有異,應以英文原文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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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
本條款及細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而您及我們同樣受香港法院所管轄。我們可能不時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更正修改而不向您作預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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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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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致力保障您的個人資料的私隱權利,我們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請查看我們的 私隱政策聲明。 |